為了保證同一臺產品在同一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試驗條件下所得試驗結果的可比性,必然要求高低溫箱所提供的環境條件具有可重復性。這就是說,高低溫箱施用于被試驗產品的應力水平(如熱應力、振動應力、電應力等)對于同一試驗規范的要求是一致的。
高低溫箱所提供環境條件的可重復性是由國家計量檢定部門依據國家技術監督機構所制定的檢定規程檢定合格后提供保證。為此,必須要求設備能滿足檢定規程中的各項技術指標及精度指標的要求,使業內人士可以正確而近似地模擬工程產品在使用、貯存、運輸等過程中所經受的外界環境條件。
高低溫箱不僅要滿足國軍標GJB150.3-86、GJB150.4-86中根據不同類型產品所規定的高溫、低溫的試驗量值、試驗時間,同時也應滿足試驗規范中對溫度場的均勻性和溫度控制精度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環境試驗中環境條件的再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