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前日就《食用鹽碘含量》公開征求意見,按編制說明介紹,我國食鹽碘含量將由20—60毫克/千克,調整為20—30毫克/千克,上限減低一半。
5省市食鹽碘過量
《食用鹽碘含量》標準的項目相關負責人表示,現行操作中,食鹽含碘的平均值為35毫克/千克,此標準作為固定值定向管理。但根據調查,全國各地人均食鹽量有多有少;孕婦、兒童、普通人碘需求量各不相同,所以固定值已經難以滿足社會需要,因此將采取“20—30毫克/千克”的動態管理。
據編制說明介紹,目前中國食鹽中碘含量偏高,盡管全國處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約5個省市(自治區)處于過量水平,16個省市(自治區)處于大于適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調余地。其中,廣東、上海、浙江等9省市屬于適宜水平。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6個省市處于“大于適宜水平”范圍;安徽、河南、湖北等5省,處于碘過量水平。醫學界普遍認為,碘過量可使患甲亢的危險性提高。
據專家介紹,不同年齡碘攝入量要求也不同,一般小孩每日的碘推薦攝入量為50微克,成人為150微克。缺碘會影響孩子發育。但一般情況下,只要均衡飲食,大部分人不會發生缺碘。
廣東不存在“加碘過量”
據省防治碘缺乏病專家鐘文介紹,我國已經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動態的碘營養和鹽碘監測體系,衛生部門每年都進行全國性的鹽碘監測,及時評估各地碘鹽覆蓋率、合格碘鹽食用率、鹽碘中位數等監測結果,嚴格確定或調整鹽碘濃度。1995年以來,國家衛生部門根據監測結果多次調整鹽碘濃度,廣東先后調整了3次。“至于衛生部今年要下調鹽碘濃度,是根據監測結果早有計劃安排的,并不是某些媒體報道后才臨時決定的。”
據悉,近年來廣東的國民碘營養狀況一直處于100微克/升—200微克/升的適宜水平,2005年是180微克/升,2007年是140微克/升,2009年是150微克/升。鐘文表示:“廣東不存在加碘過量的問題。”
鏈接 衛生部專家:
沿海人群不一定碘攝入就多
此前有報道提出,食鹽補碘可能導致我國沿海地區人群碘營養過量。對此,《食用鹽碘含量》標準的主要研制人、衛生部碘缺乏病專家咨詢組組長陳祖培介紹說,衛生部專門就此發布了《中國食鹽加碘和居民碘營養狀況的風險評估》,報告表明:從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攝入量兩方面評價,我國除高水碘地區外,絕大多數地區居民的碘營養狀況處于適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區也不例外。
2009年我國沿海地區調查顯示,上海、遼寧、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區成人、乳母和兒童的尿碘中位數都在100微克/升—250微克/升之間,碘營養狀況總體上是適宜和安全的,但尿碘水平偏低個體比例較高,尤其是孕婦,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升的人群比例為46%。
陳祖培說,人體碘營養63%來自食鹽,來自食物的很少,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海產品都含碘高,所以沿海地區人群不一定碘攝入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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